2008年12月28日至2009年元月2日,中央文明委对今年拟表彰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安徽省有68家单位榜上有名,其中本科高等院校仅我校一家。这是我校继2004年、2006年、2008年连续三年荣获“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后,首次获此殊荣。
2008年8月初,安徽省文明委、省委教育工委文明委按照中央文明委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在经过自愿申报、组织测评、本地媒体公示等工作环节后,向中央文明委办公室推荐了表彰单位候选名单。中央文明委办公室在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对候选名单的意见后,委托国家统计局对参评的第二批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进行测评。根据推荐和测评结果,形成了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名单。
多年来,我校一直高度重视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创建工作。在2004、2006、2008年年学校相继荣获安徽省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后,党委明确提出了“巩固创建成果、创建文明高校、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发展”的指导思想,努力建设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生态校园、和谐校园。多年来,我校始终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与学校的长远发展、与提高师生综合素质、与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结合起来,做到创建有目标、活动有举措、实施有效果,文明创建工作得到了扎实有效开展,形成了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喜人工作局面。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校园建设协调发展,师生员工整体素质和精神风貌得到显著提高。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是全国各种荣誉称号中较高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检验一个单位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成功为我校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这一最高综合性荣誉称号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我校入选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名单,标志着我校各项工作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计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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