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经各学院和各单位申报、学校审定,现将2015年实践教学成果指导奖的结果予以公示,时间为4月27日-5月3日。如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向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反映。
(注:为确保能及时发放,如有漏报,这次不予补报,顺延下一年度再补报。)
联系电话:5300038
安庆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2015年实践教学成果指导奖结果
附件:20160428-09454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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