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经各学院和各单位申报、学校审定,现将2013年实践教学成果指导奖的结果予以公示,时间为3月19日-3月26日。如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向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反映。联系电话:5300038,或发电子邮件至:huangshuangliu2010@163.com。
安庆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20140319-11172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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