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密同学无视校规校纪,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14天以上,情况如下:
学 院 | 班 级 | 学 号 | 姓 名 | 性 别 | 情况说明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2012级1班 | 180112008 | 刘 密 | 女 | 该生于2014年4月8日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至今仍未返校 |
据《安庆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未经批准,离校连续14天以上的,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可作自动退学处理。”现公告催促刘密同学于2014年5月30日之前返校办理手续,逾期按自动退学处理。
教务处 学生处 音乐学院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