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峰同学无视校规校纪,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14天以上,该生情况如下:
学院 | 班级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情况说明 |
化学化工学院 | 材料化学 2012级1班 | 160212034 | 陈峰 | 男 | 该生从2015年9月1日开学至今未返校报到注册,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辅导员多次催促未果 |
据《安庆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未经批准,离校连续14天以上的,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可作自动退学处理。”现公告催促陈峰同学于2015年11月3日之前返校办理手续,逾期按自动退学处理。
教务处 学生处 化学化工学院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