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鸿等3名学生无视校规校纪,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开学校连续已达14天以上。3名学生情况如下:
院系 | 班级 | 学 号 | 姓 名 | 性 别 | 情 况 |
人文与社会学院 | 历史学2006级 | 1904030 | 张鸿 | 男 | 自07-08学期未假离校至今,经学校催促,拒不返校; |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06(2)班 | 070106116 | 程维海 | 男 | 自07-08第二学期未假离校至今,一直未来校报到,经学校催促,拒不返校; |
美术学院 | 艺术设计2006(1)班 | 050206009 | 朱晓虹 | 女 | 自2007年8月办理休学,应于2008年9月来校办理复学手续,经学校催促,拒不返校; |
根据《安庆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现公告催促三名学生请于2008年11月26日前返校,逾期一律按自动退学处理。
特此公告
教务处 学生处 人文与社会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美术学院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