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菲菲、许丙放2名学生无视校规校纪,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开学校连续14天以上,2名学生情如下:
学院 | 班级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情况说明 |
生命科学 学院 | 生物科学2011级1班 | 120111055 | 潘菲菲 | 女 | 2012年9月初向辅导员提出退学请求,经辅导员多次催促,拒不返校办理退学手续。 |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 通信工程2011级2班 | 070210018 | 许丙放 | 男 | 2012年9月10日填写退学申请表,至今不返校办理退学手续。 |
据《安庆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未经批准,离校连续14天以上的,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可作自动退学处理。”现公告催促潘菲菲、许丙放于2012年11月30日之前返校办理退学手续,逾期按自动退学处理。
教务处 学生处 生命科学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2012年11月13日